日本九州大学接收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人员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0-12-09 来源:国际合作处九州大学接收中国政府派遣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生(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如下:
1.2011年10月或2012年4月入学的学生,申请截止期限为2011年1月31日。
2.对正式接收的学生,免收学费、入学费和审核费。
3.申请者需通过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的在线申请系统,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将个人简历、研究计划书等材料提交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九州大学将通过材料筛选或远程面试等形式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由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通知申请者。
另外,预接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生,按照各学院要求,在提交于指定日期举行的博士考试的申请书等材料之后,接收考试。考试合格者被正式予以接收。
4.被接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通过学院入学考试后正式被录取前、以研修生身份注册的学习期间,同样免收学费、入学费、审核费。
参考链接:
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
http://www.kyushu-ucn.net/index.htm
http://www.kyushu-ucn.net/select.html
九州大学国际部:
http://www.isc.kyushu-u.ac.jp/intlweb-c/admission/
http://www.isc.kyushu-u.ac.jp/intlweb-c/admission/flash/page04.htm
九州大学主页:
九州大学各学院介绍(英):
http://www.kyushu-u.ac.jp/english/university/information/cource_inst.php
[编辑]:孙颖